案情:原告与被告在2021年3月11日签订《产业服务合同》,承租位于武汉市洪山区××路××号××大楼,房屋名称“中影文化金融中心”,房屋编号101,该房屋建筑面积共计105平方米,... 查看详情 >>
案情:被告因个人投资需要,于2021年5月25日向原告借款130000元并签订借款合同,原告于同日通过手机银行转账方式分三次向被告转款13000元、87000元、30000元,共计... 查看详情 >>
案情:被告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原告借款50000元,原告于2021年1月4日通过支付宝两次向被告转款20000元和30000元。被告收到原告借款后于同年5月3日向原告出具借条一份,约定... 查看详情 >>
被告于2022年2月12日与原告订立《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》一份,约定房款交付后,将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南XX假日xx室的房屋过户给被告。3月25日上午10时左右,中介公司业务员刘某... 查看详情 >>
原被告双方系朋友关系,2022年3月4日被告以资金周转为由找原告借款,出于信任,原告便同意了被告借款请求。当日原告通过银行卡转账的方式向被告支付借款7900元,被告在收到借款之时向... 查看详情 >>